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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送一的增值税怎么处理?

编辑:江门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09-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5号)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

“买一赠一”会计处理,根据增值税“视同销售”规定,按税法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因此,会计处理为:

(1)确认收入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按公允价分摊)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际销售金额计算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赠品的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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